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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度曹市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负责、失职追责,全面履行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警示标志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监管监控全覆盖,全方位构筑安全网

  根据工作推进需要,进一步整合力量,形成合力,成立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镇长陈青林任组长,栗壮志、欧婷婷任副组长,镇直有关部门,各村书记、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防溺水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溺水工作应急预案。

  1、教育部门:牵头领导欧婷婷,学校要建立学生包保责任清单,并定期对包保责任人履职情况做督查。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中小学生防溺水知识和自救施救技能。

  2、民政部门:牵头领导李铮,指导村(居)委会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摸清辖区特殊群体情况。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领导戚连华,加强护塘员绩效管理,确保配置到位、发挥作用。

  4、水利、农综部门:牵头领导刘瑞,在所属水域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牌,安装隔离防护设施和救生设施;组织专职安全队伍全天候巡查。要加强建筑施工工地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相关业主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并及时回填。

  5、安全生产、应急部门:牵头领导栗壮志,对辖区水域建立权责清单和“四位一体”包保清单,督促配备安全巡视员和义务监督员,在事故多发地设置警示标识和保护措施,加强辖区危险水域的巡查。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监管,落实塌陷区、 矿坑等防溺水措施;完善溺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确保若发生险情或溺水事件,能够全力开展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溺水事事件。

  6、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牵头领导高君,加强对采砂、取土、取石形成的水域监管措施,督促及时填埋废弃矿坑。

  7、宣传、文化部门:牵头领导欧婷婷,利用广播、报纸、公益广告等媒体,加强游泳安全、预防溺水警示教育和经验做法宣传,在全镇营造预防溺水的浓厚氛围。

  8、公安部门:牵头领导栗壮志,完善落实反应灵敏、合成高效的溺水类警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基层派出所救生装备配备,确保能快速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态。

  9、中小学:牵头领导孟晓东,负责学生预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等形式开展预防溺水事故专题教育,增强教师、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溺水时正确自救施救方法。全方面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印发《一封信》,并通过开展暑期家访,延伸预防溺水宣传教育阵地,增强家长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10、卫生院:牵头领导欧婷婷,确保事故发生后,医务人员、救护车迅速到位,及时开展应急救援;配合其他部门做好预防溺水、救人自救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11、妇联、团委:组织并且开展各种各样的形式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各类人员特别是外来务工子女和留守儿童加强宣传教育。

  12、各行政村: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发挥熟悉情况、直面群众的优势,组织对辖区内水域进行隐患排查,在河道、坑塘等水域设置警示标志和救生器材,落实管理责任;实行村干部包片制度;重点时期,在事故多发、易发水域组建专职巡视、救生队伍,建立健全水域日常巡查制度和监督制度,做到人员到位、巡查到位、监督到位。

  突出溺水事故预防,切实看牢学生、儿童以及来外来人员子女;把牢4月至10月天气炎热、溺水事故高发的暑期时间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溪流、河塘等危险水域。

  1、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各村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河流、塌陷区、取土坑、溪流、水塘、因施工形成的水坑等水域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全面查找隐患,做到无盲区、无死角。水域安全警示标志尚未设立或不醒目的,要立即完善,落实责任,并切实加强水域管理和日常巡查。各村(居)委会要与学校在节假日前进行一次沟通,将放假期间安全工作要求和各方职责进行对接,突出抓好毕业离校后及暑期等节假日学生脱离学校,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监管薄弱环节,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派出所要协调组织力量在重点区域加强巡查。

  2、大力开展防范宣传。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各中小学要充分的利用广播、宣传栏、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和法规、预防溺水安全知识、提醒家长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监护和教育;镇共青团、妇联、工会要依托自身优势,充分的发挥各类志愿者、“五老”人员和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的作用,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安全教育。各中小学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安全教育活动,逐步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切实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集中开展系列教育宣传活动,各学校要做到上下午最后一节课利用1-2分钟时间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暑期放假前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开展主题班会,布置预防溺水教育作业,印发游泳安全宣传册页;逐步加强与学生的监护人和村(居)委会的联系和对接,发出告家长一封信,普遍开展一次“大家访”活动,让每一位学生的监护人都清楚自己的义务和防范重点,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

  3、进一步落实监护责任。青少年儿童法定监护人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通则》、《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切实负起监护责任,教育青少年儿童不独自在水边嬉戏玩耍、不在无监护人陪伴情况下游泳,预防溺水事故发生。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各中小学,要逐步加强青少年儿童法定监护人是青少年儿童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宣传,要将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告知每一位监护人,要求未成年人监护人对履行法律规定的监护责任作出承诺,拿出措施。

  4、完善长效警示机制。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各中小学要格外的重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负责同志要具体协调落实,切实负起统筹、协调、动员、组织、管理等责任。在自我地域范围内进行排查,确定事故易发重点部位,在事故易发地点设立防溺水安全巡视员,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水域的巡查和监管。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各中小学附近的塘、河、水库等醒目处必须树立“严禁下水游泳”、“珍爱生命”、“水深危险”等警示标语,在村(居)主要路口悬挂宣传横幅,有很大效果预防事故发生。同时要统筹抓好学生文明离校和交通、消防、传染病防控、食品卫生、校园旁边的环境以及校内外集体活动等各类青少年儿童安全工作,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全方位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网,最大限度的减少各类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

  5、着力形成工作合力。各村要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主动作为,积极履责,加大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巡防频率,提升预防溺水事故工作实效。各部门单位要自觉参与,整合力量,做到资源共用、信息共享。

  6、大力提升救援能力。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逐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提前做好处置溺水事故各项准备,添置必要救援器材,全方面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坚决防止因出警不及时、处置不果断而耽搁救援时间,造成不好影响。若发生溺水死亡事故,要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妥善处置,严防发生次生事件。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维护公共安全的责任感、紧迫感,迅速行动起来,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完整镇部门间联合检查、信息传递等工作机制,推动预防溺水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强化措施,加强督查。各村、各相关的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机制健全、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要健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确保警示标识、隐患整改、监管监控全覆盖。

  3、加强协作,强化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及时解决明显问题,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预防溺水事故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村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加强信息报送,不得有情不报和缓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