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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4.3.8条的规定,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业业务为天然气液化加工。公司现已拥有多家涉及天然气业务的子公司。其主要经营业务为液化天然气的生产和销售、城镇燃气、加气站等。

  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为:从上游天然气开采企业购买天然气气源后,通过LNG工厂加工为液化天然气(LNG)并对外销售,或通过自身城镇燃气管网系统和CNG/LNG加气站,销售给居民、商业、工业等最终用户;同时,公司还涉及城镇燃气业务。

  公司目前的业绩主要来自于LNG销售业务。利润的增长主要根据天然气供应能力、气源成本、LNG市场行情报价波动、行业政策和公司管理成本控制等多方面因素。

  2020年,公司主要营业业务及其结构未出现重大变化,受工厂所在地雪灾、检修停产影响,2020年度产销量较上年度会降低,合并口径实现营业收入95,850.08万元,同比下降13.36%。但是,公司通过优化销售流程和管理制度,采用先款后货的销售模式,公司主要营业业务经营情况得到一定的改善,本报告期实现盈利8,773.88万元,同比上升107.23%;实现净利润15,507.99万元,同比上升112.29%。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和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等。

  天然气是一种优质、高效、清洁的低碳石化能源,对于优化我国能源结构、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非消极作用。近年来,随着我们国家环境保护政策趋严,我国LNG产业处于快速地发展阶段,特别是LNG汽车、LNG船舶等应用终端需求呈爆发式增长。公司业务主要围绕LNG中游产业链分布:天然气液化处理,LNG加气站销售,以及城镇燃气管网运营等。

  2020年4月,公司完成对重要子公司榆林金源、米脂绿源、金源物流各49%股权的收购,并经董事会决议成立天然气事业部统筹管理前述三家子公司相关业务,更好地实现了企业主营业务稳中有进,目前主营业务在工厂所在地都具有一定的区域竞争优势。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不是真的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2020年,新冠疫情蔓延全球,LNG区域市场之间的竞争激烈。企业内部原大股东“占用”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债务逾期、诉讼缠身的情况依旧非常棘手,企业内部外部环境不容乐观,经营艰难爬坡。但是,公司从始至终坚持稳中求进、危中求机,统筹处理好疫情防控、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债务重组、追偿“占用”等各项工作,积极解决历史“占用”问题,推进诉讼进展。

  2020年4月,公司完成对陕西公司剩余49%股权的收购,并经董事会决议成立天然气事业部统筹管理前述三家子公司相关业务,公司纯收入能力明显提升。2020年,公司合并口径实现营业收入95,850.08万元,同比下降13.36%;实现盈利8,773.88万元,同比上升107.23%;实现净利润 15,507.99万元,同比上升112.29%。

  公司主营业务的计算机显示终端主要为天然气重卡。近年来,天然气重卡特别是液化天然气重卡由于经济性显著、技术成熟度提升,销售量稳定增长。2020年共计销售12.4万辆液化天然气重卡,同比增长22%(第一商用汽车网数据)。与此同时,沿海地区LNG接收站也在陆续开建、投产,不断侵占内陆市场占有率。即市场规模扩大的同时,竞争也日益激烈。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出现重大变化的说明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况说明

  ①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 2020 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②2019年12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该解释,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以前年度不进行追溯调整。

  详见2021年3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公告。

  2020年5月19日,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榆林金源、米脂绿源分别出资250.00万元,设立子米能源,子米能源负责LNG的对外销售业务,本期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3月29日,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赖旭日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关于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四)会议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3)。

  (五)会议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六)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关于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八)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关于董事会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告编号2021-018)。

  (九)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关于聘任公司CEO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十)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薪酬确认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的议案》,其中施运奇先生、杜雪鹏先生和陆洲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十二)会议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赖旭日先生、陆洲先生和杜雪鹏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十三)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2021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关于向银行申请2021年度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十四)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十五)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关于2020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

  (十六)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部分事项影响已消除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部分事项影响已消除专项说明》。

  (十七)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关于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十八)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3月29日,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认真审核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3)。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经审核,监事会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1-6月份存在原控制股权的人对公司资金的过程占用,已采取比较有效整改措施;也已建立覆盖各个经营层面、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以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企业内部控制各项重点活动能够按照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未发现有违反法律和法规及公司内控要求的情形发生。公司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地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专项说明符合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的意见;监事会将积极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比较有效措施,确保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的合规性,切实管好、用好募集资金,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关于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薪酬确认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所作出的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的情况,同意董事会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作的说明;监事会将持续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相关工作,采取有力措施解决企业存在的很多问题,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年审计报告,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纯利润是105,233,736.72元。2019年母公司实现的纯利润是-1,247,458,015.92元,截止2020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63,095,502.92元。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决定将上述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的细节内容如下: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并已连续多年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

  2020年度,该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如期出具了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75万元。

  2、成立日期:成立于1988年6月,2013年11月27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4、历史沿革: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泸州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8年6月,1996年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年1月改制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1月转制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自1996年取得证券、期货审计资格以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一直为证券市场及财务领域提供服务。

  5、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51010003);《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编号:5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证书编号:04185001);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等。

  6、投资者保护能力: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截止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8,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相应的责任。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注册会计师人数及近一年的变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共有注册会计师22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7人。从业人员总数560人。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袁广明,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企业来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周平,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企业来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利平,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企业来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4)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廖群,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为多家上市企业来提供过年报审计、IPO 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目前在事务所承担质量控制及复核工作,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四川华信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7,425.3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7,425.3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0,908.09万元;四川华信共承担34家上市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3,831.46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依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独立性要要求。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证地发表了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将《关于续聘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独立意见:经核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在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和义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真实的情况、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赞同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25日收到陆昊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陆昊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决定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查同意,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向股东大会提名虞红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同第六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1967年3月生,高级经济师,虞女士曾任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宝钢股份证券事务代表,董秘室负责人;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管理综合主办;宝钢集团国际贸易总公司英语翻译、总经理秘书;现任四源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行政)。

  虞红女士曾负责上市公司公司治理、合规运作、三会事务、信息公开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媒体关系管理工作,多次获得国际国内权威奖项。并曾作为核心项目成员参加了多个重大股权、债券融资、兼并收购等资本运作项目的策划和执行,包括宝钢股份IPO、带分离交易权证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重大资产出售和增发收购、海外资产收购、100亿分离交易可转债、海外欧元债、A股史上最大股票回购、股权激励方案、换股吸收合并武钢股份,重钢钢铁司法重整等。

  虞红女士获安徽大学英美语言文学学士学位(BA)、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香港中文大学专业会计学硕士学位(EMPAcc,院长荣誉)。具有高级经济师(金融与证券投资)职称、基金从业资格证、上海市高级口译证书。

  虞红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虞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CEO的议案》。同意聘任虞红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CEO,任期同第六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1967年3月生,高级经济师,虞女士曾任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宝钢股份证券事务代表,董秘室负责人;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管理综合主办;宝钢集团国际贸易总公司英语翻译、总经理秘书;现任四源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行政)。

  虞红女士曾负责上市公司公司治理、合规运作、三会事务、信息公开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媒体关系管理工作,多次获得国际国内权威奖项。并曾作为核心项目成员参加了多个重大股权、债券融资、兼并收购等资本运作项目的策划和执行,包括宝钢股份IPO、带分离交易权证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重大资产出售和增发收购、海外资产收购、100亿分离交易可转债、海外欧元债、A股史上最大股票回购、股权激励方案、换股吸收合并武钢股份,重钢钢铁司法重整等。

  虞红女士获安徽大学英美语言文学学士学位(BA)、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香港中文大学专业会计学硕士学位(EMPAcc,院长荣誉)。具有高级经济师(金融与证券投资)职称、基金从业资格证、上海市高级口译证书。

  虞红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虞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原大股东升达集团违规占用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现金严重枯竭,以至于出现有可能影响无力支付诉讼费用等现象。因此考虑维持公司日常经营最基本需要,向公司现大股东“华宝宝升宏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宝信托”)协商紧急借款事宜,相关方将遵循公平、有偿的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在发生关联交易时签署有关的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依据关联交易情况,对2021年度的关联交易计划如下:

  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互助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互助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做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和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别的业务(上述营业范围包括本外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98%股权,舟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其2%。

  10、关联关系:1、华宝信托作为受托人所管理的“华宝宝升宏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公司21,311.5525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8.33%。2、持有公司债权的长城宏达信托计划受托人为华宝信托。

  1、关联交易融资活动行为,通过双方签订相关合同予以规范,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2、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交易方将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的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签订合同。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的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发挥协同效应,确保公司急迫所需的维持最基本经营资金。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资金往来,不可能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情况无重大影响。

  我们事前对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所涉及的有关问题及有关的资料进行了认线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无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对该等关联交易产生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日常经营性活动,交易的定价按市场行情报价确定,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关联董事赖旭日先生、陆洲先生和杜雪鹏先生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性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另外的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2021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20,000万元,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以公司或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抵押贷款,用于日常经营资金需要。最终贷款额度、贷款银行、贷款利率和期限以实际办理及银行审批为准。

  在上述授信及贷款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执行董事就综合授信、贷款和相应的资产抵押、质押等事项一致作出决定及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本事项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股票交易是否能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须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另外,公司股票交易的其他风险警示暂未撤销,仍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纯利润是负值,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项的规定,“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连续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自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川华信审(2021)第0006号)。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5,850.0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23.3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32.59万元;2020年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5,832.00万元。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改善公司纯收入能力,力争尽快消除退市风险,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优化内部控制,增强主营业务竞争力,促进公司稳定发展。主要工作如下:

  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持续稳健经营,提升公司价值并可持续发展。2020年4月,公司完成对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米脂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和榆林金源物流有限公司各49%股权的收购。

  为改善经营效率,加强对涉及主营业务子公司的管控,董事会决议成立天然气事业部统筹管理前述三家公司相关业务。期内对核心子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了优化,重新搭设子公司管理组织架构,明确考核激励机制并有效激励全体员工,以效益为中心,加强市场营销,严控成本费用,有效实现了企业主营业务稳中有进。

  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号),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3.1条的规定、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1.1条暂停上市标准,公司已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申请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须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另外,公司股票交易的其他风险警示暂未撤销,仍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能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1)于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尚西一路127号新中泰国际大厦3306。

  6、《关于续聘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3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另外的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能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4、会上若有股东需要发言,请于2021年4月20日下午5点前,将发言提纲提交公司证券部。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见附件一。

  联系电线、会期半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疫情期间,鼓励各位股东尽量网上参与投票。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做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允许超出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上午0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下午15: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本单位(本人)作为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说明:1、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或以上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注:此“授权委托书”的剪报或复印件形式均有效。授权委托书必须在登记时间内送达至登记地点。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38号)《关于核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通过主承销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族证券”)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9,008,267股,每股发行价为6.99元/股,募集资金合计761,967,786.33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6,636,353.2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5,331,433.0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5月16日到位,并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川华信验(2016)27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规范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制定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做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募投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眉山市彭山中海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彭山中海)为投资主体。这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于“彭山县年产40万吨清洁能源项目”,项目的投资方向、实施地点、实施内容不发生变更。

  2016年6月3日,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与本公司、民族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彭山县年产40万吨清洁能源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在未经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于2018年6月12日自行扣划10,029.24万元用于抵偿公司对其债务,违反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

  2018年6月2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批准,公司于2018年7月9日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广发银行共计22,000.00万元的“‘名利双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合同”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持有期间累计产生投资收益442.32万元。

  公司违规对原控制股权的人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集团)做担保,升达集团及原实际控制人违规以公司名义对外借款,因升达集团及原实际控制人到期不能偿还相关债务,公司被迫代为清偿债务,公司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上的资金以及用募集资金购买的打理财产的产品份额被债权人直接扣划或者通过法院强行扣划,造成公司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被扣划60,578.55万元,其中2018年度被扣划31,702.01万元、2019年度被扣划28,845.63万元、2020年度被扣划30.91万元。

  注:2017年6月9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林金源)与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国投保理业务合同》,借款本金1亿元,公司对该笔借款做担保。2018年6月25日,榆林金源未能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公司被起诉要求承担担保责任。2018年11月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划扣公司广泛征集资金账户6,166,746.19元,2019年8月12日划扣8,552,395.50元,2020年7月1日扣划309,063.52元。

  1、如“三、(一)”所述,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被扣划60,578.55万元,其中: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专户被扣划30.91万元,造成公司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2、本公司募集资金承诺全部用于“彭山县年产40万吨清洁能源项目”,基于市场环境变化、LNG行业状况等因素,公司的募投项目已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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